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曲尺一期、二期,道田一期、二期)草地征占用调查可研编制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道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道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株洲市2026年度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曲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曲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2.采购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询价,上限总价款20万元(含6%增值税)。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道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方案包含1个地块,涉及1个街道、1个村庄,总面积约5.6646公顷,其中草地面积0.2124公顷。
2.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道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方案包含1个地块,涉及1个街道、1个村庄,总面积约8.6170公顷,其中草地面积0.2451公顷。
3.株洲市2026年度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曲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方案包含1个地块,涉及1个街道、2个村庄,总面积约13.937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0.6746公顷。
4.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曲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草地征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方案包含1个地块,涉及1个街道、1个村庄,总面积约8.551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8691公顷。
(二)服务内容
1、本次工作内容包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使用草原外业调查(包含实地小班调查和航拍相结合)、使用草原小班红线矢量数据上报省林业局和内业数据处理与统计汇总、编写项目使用草原报批组卷、草原现场查验和现场核实(需协调区级、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及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道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道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株洲市2026年度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曲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株洲市2026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曲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等四个项目使用草地报批组卷,并顺利通过湖南省林业局的审查,取得湖南省林业局《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竞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上标明可从事林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
(2)项目负责人从事过类似项目服务工作、经验丰富,且必须是本机构全职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2026年 4 月 28 日上午10:00
地点: 芦淞区科创园2.1期8栋一楼103室
2.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 4 月 28 日上午10:00
地点: 芦淞区科创园2.1期8栋一楼103室
五、提交文件资料及要求
以下资料需密封盖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文件,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竞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上标明可从事林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2.报价函原件(不接受邮寄)1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授权参与采购活动的)。
4.“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jinghugroup.com/)上发布。供应商从本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监督机构
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机构为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八、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科创园2.1期8栋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292129168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4 月 21 日
